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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商独资企业需提交的资料(自然人、企业法人)


留学生股东需提交的资料: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国外最高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中文翻译件,非英语语种的须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翻译;

○大使馆留学证明原件;

○国内最高学位毕业证书原件;

○个人简历;

2寸或1寸彩色相片五张;

以上为留学生身份认定所需的资料。

○国外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非英语语种的须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翻译。

留学生的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护照或绿卡)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非英语语种的须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

○最终控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非台湾地区的企业法人股东,还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该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公司名称预核准申请书》:各自然人股东签字;企业法人股东,则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章程:一式两份,各自然人股东签字;企业法人股东,则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可行性报告:一式两份,各自然人股东签字;企业法人股东,则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资申请表:一式两份,各自然人股东签字;企业法人股东,则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资协议书:两个以上的外方股东,还需提供此文件。一式两份,各自然人股东签字;企业法人股东,则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董事、监事、经理委派书:一式两份,股东分开委派、签字;提供各位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式两份

房屋租赁合同:与我园物业部签订。

注册项目入区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函:全体股东签字。

工商住所承诺书:全体股东签字。

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外方投资者及授托人签字。

办税员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登记表格及董事、监事、经理审查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片一张、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注册外资企业的程序

1、项目评审: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和股东的基本情况;

2、名称预核准:填写名称预核准表格,投资者签字盖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外资立项、申报;

4、工商注册;

5、刻章;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外汇登记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开设外汇资本金帐户和人民币基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