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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预收墙改资金)

办理部门:由新区规划分局初审后报市规划局批准
需要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初步设计批文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书复印件1份(验看原件)
6.建设项目规划图3份(含CAD文件),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各2份(含CAD文件)
7.建(构)筑物(市政管线)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资料复印件1份
8.市政管线综合规划图3份(含CAD文件)、各种管线单项施工图2份(含CAD文件)
9.涉及消防安全、环保、人防、破路或道路开口、地质灾害治理、水利安全、交通、绿化、文物古迹、市政公用等方面的项目须提供消防、人防、公安、国土、水利、交通、园林、文管、市政等有关部门的审定意见书1份
10.建筑(市政)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11.开发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12.1/500现势地形图和市政管网图各1份
13.社区用房须持有当地街办或社区(居委会)协议
14.其他必要的图及文
办事流程:申报→受理→审查→报市局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收费标准:1.规划技术服务费每平方米1元(外资企业减半)
2.公示牌制作500元/块
3.利用城建档案服务费每平方米6元(外资企业减半)
4.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丁卯片区每平方米105元,大港片区每平方米80元(工业项目除外)
5.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每平方米8元(新区规划局代收)
6.人防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52元(先交后返,新区规划局代收)
收费依据:苏价服(2003)42号、苏价涉(1995)111号、镇政发(2003)211号、财综字(2002)33号省政府令(1997)100号、镇政发(2000)39号苏价服(2002)294号